钢结构房屋综合性鉴定,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局部易引起倒塌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楼梯间非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
2、梁柱节点的连接方式及不同结构体系之间的连接构造;
3、柱、支撑的材料强度、支撑布置、支撑和柱长细比、板件宽厚比、梁柱构件侧向支承、梁柱构件连接构造,结构体型的规则性,使用荷载的大小和分布等.
钢结构构件和连接的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和连接的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 、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 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规定的方法计算;
2、计算构件和连接的承载力时,可采用材料强度和构件尺寸的实测值,若材料强度的实测值**设计值时,可取设计值;
3、钢构件缺陷、损伤及修复后对承载力的影响,规定执行.
在钢结构房屋结构综合*性鉴定中,钢结构结构构件的*性鉴定可仅对楼板的承载力验算结果和变形与损伤项目进行构件*性评级,框架 (排架)梁、柱、支撑构件应按抗震承载力构件进行评定.
单层钢结构厂房的抗震鉴定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多层与高层钢结构的抗震鉴定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的要求.
单层钢结构房屋抗震适用于钢柱、钢屋架或屋面钢梁承重的普通单层钢结构和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房屋的抗震鉴定.
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影响房屋整体性、抗震承载力和易引起倒塌伤人的下列关键部位:
1、应检查钢柱、钢屋架或屋面钢梁、支撑等构件的材料性能、连接、构件截面尺寸、锈蚀、连接节点和柱脚节点、各类支撑的设置、焊缝质量、大型屋面板连接的可靠性、屋盖中支承长度较小构件连接的可靠性,并注意出入口等处的高大山墙山尖部分、出入口等处的女儿墙、高低跨封墙等构件的拉结构造;
2、对于 8 度区,尚应检查柱间支撑的有关连接部位构造,并检查平面不规则、墙体布置不对称和相连房屋建筑导致质量、刚度不均匀造成扭转的影响.
应根据结构布置、结构构件、支撑、构件连接构造和墙体与结构构件连接构造等进行抗震措施鉴定,且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并结合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验算结果进行综合抗震能力评定.
单层钢结构的附属房屋的抗震鉴定,应根据其结构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 和本标准的有关章节进行鉴定,但附属房屋与钢结构相连的部位,尚应考虑相互间的不利影响.
钢结构改变结构计算图形的钢结构加固方法是指采用改变荷载分布状况、传力途径、节点性质和边界条件,增设附加杆件和支撑、施加预应力、考虑空间协同工作等措施对结构进行加固的方法。
钢结构改变结构计算图形的加固过程(包括施工过程)中,除应对被加固结构承能力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计算外,尚应注意对相关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影响,考虑在结构、构件、节点以及支座中的内力重分布,对结构(包括基础)进行必要的补充验算,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合理构造措施。
钢结构采用改造结构计算图形的加固方法,设计与施工应紧密配合,未经设计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设计规定的施工方法和程序。
采用调整内力的方法加固结构时,应在加固设计中规定调整内力(应力)或规定位移(应变)的数值和允许偏差,及其位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