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属于重点抗震设防区:
我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适度设防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我国抗震鉴定的主要方法
抗震的鉴定方法可分为两级,级鉴定中包括了结构体系、整体性连接、局部构造及墙体承载力的基本要求,*二级鉴定是以抗震能力指数为衡量指标进行评定的。级鉴定有时往往并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二级鉴定,因此抗震概念对于抗震鉴定来说显得十分重要。现有建筑结构在进行抗震鉴定时,借用“抗震概念设计”来描述其基本要求,即根据地震震害和工程经验所获得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不经数值计算,对现有建筑结构的总体布置和关键构造进行,从多个侧面的综合情况来衡量现有建筑的整体抗震能力。根据使用要求采用不同设防分类的设防标准,诸如:有利、不利、危险地段的选择和处理;设计近震和远震的地震影响的区分;构件延性构造、强连接弱构件等。这些抗震概念应贯穿始终,与此同时,还应考虑兼顾延伸以下5 个层面。
1) 现有房屋综合抗震能力判断。不仅要从抗震构造和抗震承载力两个侧面进行综合分析,还要区分结构构件失效后的影响是整体性的还是局部性的,当现有承载力较高时,除了保证结构整体性的构造外,其他延性方面的构造要求可稍低。
2) 抗震鉴定的重点部位和一般部位。进行抗震鉴定时,可区分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对影响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做认真检查,关键部位的确定则依据结构的震害特征,不同的结构类型有不同的部位。
3) 建筑场地条件和基础类型。一般只要不是地基存在缺陷或处于不利地段的场地,可不进行抗震鉴定。对于不利地质或场地,上部结构的有关构造鉴定需要加强。
4) 合理性检验。抗震鉴定时,如旧房规则而且传力途径合理,与新建工程需采用相同的尺度衡量。如果不规则、不合理,则处理要求与设计应有所不同,对有关部位应提高鉴定要求,对传力途径不合理的结构,要注意抗震薄弱的程度,相应提高相关的鉴定要求。
5) 材料要求。抗震鉴定时应先明确结构构件实际达到的材料强度等级,加以控制。这样做的目的:a. 为了判断结构实际具有的承载力;b.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鉴定时抗震验算及后期加固的范围。